A君让我多写人物,人物鲜明到类似祥林嫂的百无聊赖,这很难。我也不擅长写物,行文必须是作者的主观感知,撇开主观思想以期客观写实,我以为这是悖论。
譬如说,明明很丑陋的一个人却偏要写成貌若潘安,这是我无论也做不到的。真要我写,那必须是一览无余的丑;要么不写。
文字必须或多或少带有作者的属性,即便主观也比假装客观来得有勇气。这大概也是我的自我太过作祟而不讨喜的原由;但我并不愿为了讨喜去写些无谓的故事。
我不能算宿命论者,不太迷信,也讲科学。如今我常常要自己“算了”,毕竟我不太愿意诅咒他人。当然,我一直相信能量守恒,我这里算了的事情,在另外一处必定清算他人,如果这也算诅咒那就权当是这么回事了,毕竟是你先野的。
我不希望人人善良,那样世界就没趣味了。最可悲的事情莫过于底层人坑害底层人,站在自己认为的高度永远只看得见自己,踩着,鄙睨着,妄自尊大,这样的人物形象请保持,世界差得正是这种东西。
对于各种人物的写实,其一,无非来自于道听途说,再将道听途说糅轧了自己的揣测与思想,或翻黄倒皁居心叵测恶意中伤;或文过饰非掩耳盗铃美化过头;无论哪种造出来的人物都会面目全非。其二,来自于本身经历,经历本身就是最为主观的体验,对于人物的描述再怎么要基于客观事实,必定选择自己想要记得和相信的语言,也就是即便就是1+1=2的事情,为了自己的意愿会说成是666乘888的事情,相差了十万八千里,却是主观个人想要的筋斗云,毕竟孙悟空是个威武显赫的人物。
我决定在大埔墟过早。大埔街市的熟食中心在二楼,一楼是菜市,有浓重的菜场味道,烟火人间。
我要了三明治和热奶茶,是很平常的早餐。我欢喜感受街市气氛,当作生活体验,正如我要切身了解一个人便于客观书写他时,至少在完全主观的文字里能多少看得见客观性。
某种意义上来说,真实或许永远都无法真正的真实。但无论是客观的主观,还是主观的客观,或互为彼此,我希望写实,这是我的坚持。坚持自己所坚持的,做自己,奇怪就让它奇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