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任何单位或者任何组织都不能在主张或者维护自个的合法权益的时候,直接或者间接的去有意或者无意间的损害国家、集体、组织或者个人的宪法权利,换句话说也就是不能以“严重伤害他人的利用作代价而无限主张自个的那点明显狭隘的小团体利益最大化”为荣。社会实践中,无论是司法、执法或者是守法者,都不能脱离现行的法律框架而歪曲事实目无王法去谈你的那点“一亩三分地”为之,除非法律正式修改。
——题记
提醒一点:物业这点事不是小问题啊?
不懂就不要在全世界人民面前丢人现眼了好吧回到家了好好看一看现行的国家已经确定的宪法体制下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好不好啊不要在全国人民面前胡言乱语大放厥词像你们这样的自私自利来代替国家已经正在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法律就在那里好不好,不要把自个一知半解根本站不住脚的违法行径来当成“宝贝”在这里“贩卖”你的无知行径不要说话没把门的不靠谱的瞎得瑟哪怕是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有问题也是要通过国家的法定机构通过正当法律程序进行依法修正或者加以完善,而绝不是站在你几个人的私利基础上考量法律的正当性。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只要在木有修改法律规定之前,哪怕是错误的法条也要继续执行,直到国家机关通过新的法律重新颁布之后。
另外,一定不要忘记了“网络是有记忆的”,千万不要在公开场合胡说八道胡言乱语。记住了:人生短暂,永远是有理不在声高!不是说是背景如何有来头就等于合情合理合法啦?!这些问题说白了,实质上是一个法律问题!不是说你在京城买套房你就是国家法律啦好吧,无论是谁无论你多牛X都不能代替法律天底下比你懂法律法规规定规章制度的人多的是,单单就在物业行业这点法律的事儿在国际法或者是国内法中太小了知道吗?这才那跟那的事儿啊?这可是公开的媒介平台啊?可不是让你制定法律的地方,这可是让你执行法律或者遵守法律的时间段好不好,搞清楚木???全世界一切人们都在看着你的表演的好吧,可不是在你家里随便说说而已罢了的事儿的啊???
需要强调的是:不管你是谁,都不能始终站在自个那个“小圈子”里兜来兜去个没完没了好不好啊?既然是在公众面前公开场所极力“兜售”你哪点私货,来直接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是公共产品,不是你家里的“私货”来专门伺候你的,核心的一点就是必须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大方向,搞清楚自个的法律定位才是王道!思维混乱不堪都在阳光下暴晒的嗷?只要你不怕出丑别人都不会介意的哎好吧。
一句话:似乎看起来物业这点事不大不小不高不低不紧不慢,实际上是一个严肃的法律问题,哪怕你神仙皇帝这个是有后果的,饭可以乱吃但是记住了话不可乱说一通满嘴跑火车况且还是在皇城根儿的地盘儿那可不是边沿山坳穷途末路的山旮旯小山村嗷,你的一举一动都在全国的老百姓关注下会视之标杆去效仿的,因为你的地理位置比任何人都高的多得多优越条件大家都懂的的……要弄清楚优越感和法权是有着本质区别的,特…特…特…不代表就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可不是一句笑话空话和邻里之间的闲聊天的俗话……於07:45/早晨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