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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把司法拍卖当“玩笑”

  • 作者:陈剑宇
  • 来源: 电脑原创
  • 发表于2025-04-11 00: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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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在阿里资产平台上,对100吨活体鳄鱼进行变卖,起拍价高达400万元。变卖规则是一有人出价,即进入24小时倒计时模式,该活动于5月9日结束。此事一经传出,便引发了不少网友的关注。甚至有人在评论区里调侃道:“这产业不是一般人能接手。”然而,结果也确实如此,据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开信息,该院曾于今年1月、2月分别以500万元和400万元的起拍价对这批鳄鱼进行过两轮拍卖,但均无人出价。

      其实随着近年来司法网拍的“大火”,各类“稀罕物”的司法拍卖报道也是时有发生。比如今年2月,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在阿里司法拍卖上架了一套“华夏第一床”,该拍品起拍价为7000万元,将于2月16日上午10时开始拍卖。值得一提的是,这张床已是二拍,2019年首拍起拍价为1.15亿元,最终流拍,彼时有报道称,这是当时阿里司法拍卖史上最贵的床。除此之外,早在2021年6月,一张售价1万多元人民币,估价20万元左右,起拍价80元的二手“青眼白龙”游戏王纯金纪念卡牌,在网络平台上经过2105次出价,竞价达到8732.6098万元,最终此次司法被安徽滁州中院临时中止。

      为何这般司法拍卖流拍,中止的事会屡见不鲜。笔者认为究其根源还是因为司法拍卖过于娱乐化。虽然适度娱乐化传播可提高公众对司法拍卖的关注度和参与度,扩大司法拍卖影响力,推动司法工作效率,但这也导致部分公众将司法拍卖视为一种娱乐活动,参与竞拍时缺乏严肃认真的态度,从而产生恶意抬价、悔拍等行为,严重影响了司法拍卖的正常秩序。

      因此,发挥好司法网拍的作用,关键在于如何平衡好娱乐化与法律严肃性之间的关系。这需要从多方面着手解决:首先,法院应设置合理的起拍价,避免过低的起拍价导致参与者产生不正当的娱乐心态。起拍价不应过低,以确保参与者对司法拍卖有足够的尊重和认真的态度。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于悔拍的行为,除了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明确买受人的赔偿责任,以防止买受人随意悔拍,影响拍卖的稳定性和严肃性。

      最后,法院在拍卖公告中应明确竞买人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在竞买人拍下拍卖品后若反悔的情况下,法院应有能力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确保拍卖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总之,司法拍卖绝非一场“玩笑”,它承载着盘活资产、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使命。只有在娱乐化与法律严肃性之间找到平衡,司法网拍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司法公正的实现贡献力量。

    【审核人:雨祺】

        标题:勿把司法拍卖当“玩笑”

        本文链接:https://www.wenyunfang.com/grwj/zw/2403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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